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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
负责
备注
1.借用人申请
主任、管理员
2.登记借用信息、借出设备
管理员
做好登记记录
3.及时催还、检查及清点设备
4.注销借用记录信息
注:
1.原则上,技能中心教学仪器设备只能借给本院相关系(教研室)、科室进行各种教学活动时使用。
2.所借模型,不影响技能中心的正常教学活动。